支票委托收款
2024-12-04
支票委托收款
一、服务理念及特点
在中山农商银行已开立结算账户的个人和单位客户,可以办理广东省内所有银行机构的支票不限金额、全国范围内所有银行机构的出票金额50万(含)元以下且在正面记载了12位银行机构代码的支票的委托收款业务。
二、产品介绍
① 产品简介
中山农商银行客户持他行支票委托中山农商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② 产品优势或功能特点
1.用途广泛:无论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清偿债务、日常消费和缴付费用等支付,金额不限,均可使用支票委托收款。
2.便于结算:具备简便、灵活、迅速的结算特点,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3.收款方便:客户无需特地前往支票出票行办理收款,省时省力。
③ 服务对象
在中山农商银行已开立结算账户的个人和单位均可办理。
④ 办理流程
客户填写《进账单》,连同已经做了完整背书的支票即可在营业网点办理。
⑤ 办理资料
业务类型 | 资料清单 | 复印件份数 | 备注 |
支票委托收款 | 支票 | —— | |
进账单 | —— |
⑥ 客户操作技巧
客户办理时,在支票上做委托收款背书(收款人为单位的在支票背书栏加盖持票人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及办理人名章;收款人为个人的在背书栏签名),在被背书人栏填写开户银行名称,在背书人签章处填写“委托收款”字样,填写《进账单》,连同委托收款支票送开户行,取得银行签章的进账单回单。
⑦ 风险提示
支票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支票要素书写及签章需规范,避免因不规范而延误收款。
⑧ 服务渠道
网点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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