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介
银行询证函业务指注册会计师或其他具有审计职能的单位在获取被询证单位授权后,以被询证单位名义通过递交、邮寄、数据或其他认可的传递方式向中山农商银行发出询证函,以验证被询证单位的银行存款、银行借款以及其他往来款项等是否真实、合法、完整,由中山农商银行根据接收到询证函的内容,查询、核对被询证单位相关信息并直接提供书面回函的业务。
二、业务流程
(一)受理方式
中山农商银行运营管理部清算及票据中心是中山农商银行函证业务唯一受理机构,受理方式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员到我行受理机构现场跟函、会计师事务所邮寄银行询证函和通过农信银数字函证系统(互金协会数字函证平台)发出数字函证三种方式。
(二)函证范围
中山农商银行函证业务回函范围按总行对应范围进行查询和回函。
(三)回函用章
中山农商银行回函印章统一使用“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及票据中心柜面业务专用章”(电子印章)或“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中作业中心业务专用章”(实物章)。
(四)回函方式:
1.邮寄函证:选择邮递寄送的,由我行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至银行询证函上记载的回函地址。
2.现场领取:经办人员应提供公函(如介绍信/工作证)、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签收确认后,将回函移交给经办人。
三、业务受理要求及收费
纸质银行询证函应在预留签章处至少加盖被询证单位公章,授权扣收手续费的还需加盖预留印鉴。其中,询证同一客户多个存款账户,且账户预留印鉴不相同的,应加盖银行询证函手续费扣款账户对应的预留印鉴。纸质银行询证函存在多页时,应由被询证单位加盖骑缝章(公章/预留印鉴)确认。
回函手续费从被函证存款账户扣收或现金支付。回函快递费由收件人到付或经办人现金付费方式支付。
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收费标准为100元/笔,优惠措施具体以《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价目表》为准。
四、联系方式
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自2024年1月20日起,集中在总行运营管理部受理。非以下方式收取的纸质询证函,将被拒收。
联系地址(现场跟函及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之一中山农商银行运营管理部清算及票据中心
联系人:询证函业务组
联系电话:0760-88337466/0760-88365272
五、其他事项
具体详细业务请咨询我行运营管理部清算及票据中心或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613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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